Ⅰ 在使用防爆电机时需要注意什么
应注意按使用环境选择防爆电机的类型。
(2)要严格按要求设置短路、过载、过热、缺相等回保护,并定期对这些保答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
(3)非专业人员严禁拆修电机的任何部位。
(4)连接电源线应按如下程序:取下接线盒盖后,拧下接线斗,拿出接线座进线口中的橡胶垫圈,并将这两个零件套在电缆上。应注意:橡胶垫圈的内孔必须与电缆的外径相同,不得有较大空隙,否则,当压紧接线斗时,橡胶垫圈与电缆不能形成密封,
Ⅱ 电气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电气安全工作基本要求的内容很多,回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规章制度与规程
公道规章制度是从人们长期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安全操纵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治理和维护检验制度及其它规章制度都与安全有直接关系。
根据不同工种,应建立各种安全操纵规程。如变电室值班安全操纵规程、内外线维护检验安全操纵规程、电气设备维修安全操纵规程、电气实验安全操纵规程、非专职电工职员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纵规程、电焊安全操纵规程、电炉安全操纵规程、天车司机安全操纵规程等等。
安装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循安装操纵规程,验收时符合安装操纵规程的要求,这是保证线路和设备在良好的、安全的状态下工作的基本条件之一。
根据环境的特点,应建立相适应的运行治理制度和维护检验制度。由于设备缺陷本身就是潜伏的不安全因素,设备损坏(如尽缘损坏)往往是造成人身事故的重要原因,设备事故可能伴随着严重的人身事故(如电气设备着火、油开关爆炸),所以设备的运行治理和维护检验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严格执行这些制度,能消除隐患,促进生产的连续发展。运行治理和维护检验应留意经常与定期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生产工人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某些电气设备,应建立专人治理的责任制。开关设备、临时线路、临时设备等轻易发生事故的设备,都应有专人负责治理。特别是临时设备,最好能结合现场情况,明确规定安装要求、长度限制、使用期限等项目。
有些项目的检验,应停电进行;有的也答应带电进行,对此应有明确规定。为了保证检验工作,特别是高压检验工作的安全,必须建立必要的安全工作制度,如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二、配备职员并进行安全教育
应当根据本部分电气设备的构成和状态,根据本部分电气专业职员的组成和素质,以及根据本部分的用电特点和操纵特点,建立相应的治理机构,并确定治理职员和治理方式。为了做好电气安全治理工作,安全治理部分、动力部分(或电力部分)等部分必须互相配合,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专职治理职员应具备必须的电工知识和电气安全知识,并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计划,使安全工作有计划地进行,不断进步电气安全水平。
新进厂的工作职员要接受厂、车间、生产小组等三级安全教育。一般职工要懂得电和安全用电的一般知识;使用电气设备的一般生产工人除懂得一般知识外,还应懂得有关安全规程;独立工作的电工,更应懂得电气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验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熟知电工安全操纵规程,会扑灭电气火灾的方法,把握触电急救的技能,电工作业职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业责任,遵守职业纪律、团结协作、做好安全供用电工作,还要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等。要做到上述各项要求,需要坚持做好群众性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如采用广播、图片、标语、报告、培训班等宣传教育方式。同时,要深进开展交流活动,以推广各单位先进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检查并建立档案资料
群众性的电气安全检查最好每季度进行一次,发现题目及时解决,特别要留意雨季前和雨季中的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的尽缘有无损坏、尽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设施;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灯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它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公道;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对变压器等重要电气设备要坚持巡视,并作必要的记录;对新安装设备,特别是自制设备的验收工作要坚持原则,一丝不苟;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测定其尽缘电阻;对各种接地装置,应定期测定其接地电阻;对安全用具、避雷器、变压器油及其它保护电器,也应定期检查测定或进行耐压试验。
为了工作方便和便于检查,应建立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全厂排挤线路和电缆线路布置图及其它图纸、说明、记录资料。对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如技术规格、出厂试验记录、安装试车记录等。每次检验和试验记录应作为资料保存,以便查对。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记录也应作为资料保存。
Ⅲ 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规定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2 本规范不适用的环境,是指不是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而引起,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构成危险的环境。对于这些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其各专用规程执行。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设计时根据其环境危险程度选用适合环境防爆要求的型号规格。所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有接线板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故也应视为设备对待。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0.7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尤其是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事先制定并严格遵守。
1.0.8 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如建筑工程的允许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允许误差以毫米计。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图中不可能全部标出,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及设备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1.0.11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用于这类环境的电气设备有防爆电气设备,也还有大量的普通电气设备,而且防爆电气设备除了在外部结构、温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许多地方跟普通电气设备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系列中的“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母线装置”、“旋转电机”、“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电缆线路”、“接地装置”、“电气照明”、“配线工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其它各专业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
2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根据防爆电气设备的发展,产品国家标准中出现了新的防爆类型,已增加了无火花型和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所以本规范在这次修订时增加了这些新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内容,使之与我国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用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相协调。
本规范这次修订时,与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2—82)中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相比,在整体结构和编写层次上做了较大的调整,将“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安装”和“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分章逐节编写,使之层次清晰,更为合理。
2.1 一 般 规 定
2.1.1 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组别与使用环境条件相符,才能保证安全,按新防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为保证安全,指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低冲击能量的电气设备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加有特殊标志“X”,此外为指定环境条件而设计的产品在产品型号后缀有规定的符号,如户外环境用产品——W;湿热带环境用产品——TH;中等防腐环境用产品——FI等标志。安装时需要注意。
2.1.2 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 3836.1—83)的规定,防爆电气产品获得防爆合格证后才可生产,防爆合格证号是设备的防爆性能经过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认可的证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和外壳上“EX”标志是防爆电气设备的重要特征,安装前需要首先查明。
2.1.3 支架的固定,可采用预埋、膨胀螺栓、尼龙塞、塑料塞以及焊接法,在具体工程施工安装时,可参照《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标准图集》的规定,但要求固定应牢固。为防止降低钢结构的强度,采用焊接法固定时,应施行点焊。
2.1.4 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紧固后,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过小,容易产生电弧和火花放电引起事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确保安全,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需进行检查。据某化工厂反映,多年电气事故统计表明,事故多半是发生在电气设备接线盒内的。附录A中所列数值,是按1993年新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而规定的,增加了低电压时的数值,并废止了低等绝缘材料的应用,只限用前三种耐泄痕性能较好的材料。
2.1.5 为了安全,电缆或导线引入设备后,应连接可靠,并密封良好。根据生产和使用的方便,有些产品设有多个进线口,但为了保持防爆性能或防水防尘能力而将多余的进线口密封。
2.1.6 电气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根据其使用环境,现行设备制造产品国家标准已将其修改为6组,其中增安型和无火花型设备还包括设备内部的最高温度。
2.1.7 塑料制品种类很多,其中有些塑料不耐溶剂侵蚀,故推荐使用家用洗涤剂清洗。
2.1.8 爆炸危险环境装设事故排风机,及时通风降低爆炸性气体浓度,是防止爆炸的重要保证和主要措施,为在事故情况下便于及时开动排风机,要求在现场的排风机按钮要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并要醒目和操作方便。
2.1.9 因为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的变动和互换可改变其发热状态,所以强调灯具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变更。旋转光源灯泡时,应旋紧,不得松动,以防止产生火花和接触不良而发生过热现象。灯罩应按要求装好并将螺栓紧固,以往曾发生在更换灯泡后,不将灯罩重新装好的现象,故在此特别强调,应引起重视。
2.2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本节与原规范(GBJ 232—82)相比,作了较大的修改,因为随着隔爆型电气设备产品质量和产品国家标准的提高和修改,对制造厂出厂时已检验合格的产品,安装单位和使用部门应尽量减少拆卸检查,以免破坏其产品的隔爆性能,故将原规范中的有关属于产品制造标准的一些条文内容不再写入本规范。
2.2.1 制造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到现场后进行了验收检查,一般情况下就无需进行拆卸检查,而只进行外观检查,本条列出了外观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2.2.2 当隔爆型电气设备经检查确定需进一步拆卸检查时,因为不同的产品其防爆结构不同,应详细参照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本条所列各款规定,旨在确保隔爆面不致因拆卸后影响其隔爆性能。
2.2.3 机械碰擦是爆炸事故的危险源,故安装时应特别引起重视。
2.2.4 制造标准中规定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要进行联锁或加警告牌,施工和验收时要检验其可靠性,并保留完好的警告牌交付生产和使用者。
2.2.5 为了防止插头插入或拔出时产生火花和电弧而引起爆炸事故,按照新的产品制造标准的要求,还需设有防止骤然拔脱的徐动装置,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松脱。
2.3 增安型和无火花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增安型(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安全型”)与无火花型(新增加的一种型号的防爆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要求,除电气性能外基本相同,安装要求和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完全相同,故作为一节合并写出,避免重复。
2.3.1 增安型电气设备与无火花型电气设备有相同的外壳防护要求,外壳和透光部分要防止裂纹和损坏,防止进灰、进水,接线盒盖应紧固,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无松动和锈蚀。
2.3.2 增安型电动机和无火花型电动机有相同的定、转子单边气隙最小值的要求,按现行产品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GB 3836.2)和《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GB 3836.8)的规定,增加了表注中的有关规定。这些要求是防止电动机定子与转子之间的间隙过小,在长期使用后,电动机定子、转子之间发生摩擦,产生高温和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2.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4.1 正压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通风、充气型电气设备”)有防护、减少漏气、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2.4.2 进入正压型电气设备内的气体是防爆措施,气体来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环境,为防止有腐蚀金属和降低绝缘性能、有损设备性能的气体进入设备和管道,规定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部的空气或气体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2.4.3 为了避免因火花或炽热颗粒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规定。
2.4.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联锁装置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联锁装置的动作程序应正确。但设备通电前的置换风量因设备结构各异,故应按产品的技术条件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来确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连管道的容积计算风量。
2.4.5 电气设备及系统要维持产品技术条件中最低的所需压力值,是为了防止外部可燃气体进入,因产品的结构和所要求的最低压力值不尽相同,所以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而应以产品的技术条件为准。
2.4.6 运行中的正压型电气设备,如果内部的火花和电弧从缝隙或出风口吹出,就可能会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设备安装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2.4.7 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有此项要求,对管道的密封应经过认真检查,以保证整个通风系统的正压。
2.5 充油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5.1 充油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外壳有密封和防护要求,外壳和油箱、油标有损坏和渗漏时,将使油位降低而失去防爆性能,排油孔便于更换废油,排气孔是使变压器油在火花或电弧作用下分解出的气体排出,防止内部过压而引起爆炸。
2.5.2 充油型电气设备对油面高度有要求,设备需垂直安装,当设备倾斜时,油标不能正确反映油位高度,有可能造成设备内部缺油情况,故要求安装时其倾斜度不得大于5°。
2.5.3 产品的制造标准已将油面最高允许温度组别改为6组,在环境温度为40℃时,T1~T5组设备油面最高允许温度为100℃,其油面温升定为60℃,T6组设备的油面温升限定为40℃,防止油面温度超过气体自燃点温度或变压器油的闪点。
2.6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6.1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及要求,在进行检查时,不但应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而且对与之关联的电气设备也应进行检查。
2.6.2 凡是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配套的关联电气设备都是经过国家检验单位检验确认的设备,如其关联的电气设备的型号不符合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铭牌中的规定,则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2.6.3 为了防止因电源变压器的缺陷而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防爆性能。
2.6.4 防止由于电池型号、规格的改变而改变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能量供应,在事故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和温度超过其额定值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2.6.5 根据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增加了对防爆安全栅的接地要求。
2.6.6 由于电气线路的参数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有影响,故提出了电气线路的参数应符合设计的规定,以限制线路的储能。
2.7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2.7.1 本条列出了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主要是标志、防护等级、温度组别、产品的密封以及防止粉尘沉积等,检查设备是否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2.7.2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注意的事项,尤其是有关通风孔道不得堵塞,以减少粉尘的聚集堆积。
2.7.3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及进线装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至关重要,粉尘可以吸附于壳壁、绕组及绝缘零件的表面,影响散热和降低绝缘电阻,增大电路故障,所以设备安装时不得损伤其密封性能。
2.7.4 许多可燃粉尘受热后能够引燃,故划分了组别和划定了外壳表面最高温度值。
2.7.5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做好保护装置的调整和试操作,发展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3.1 一 般 规 定
3.1.1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敷设路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应按设计规定进行。但鉴于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那些既可由设计规定,亦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决定的问题,可采取设计图纸有规定时按设计施工,若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按本条规定执行的方法。本条的规定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而作出的。
3.1.2 本条是为了防止电气线路因外界损伤而破坏绝缘,击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条是为了避免因线路的绝缘不良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对于不同的爆炸危险区所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的选型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施工安装时应按设计规定选用相应类型的连接件。
3.1.5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可靠。绕接是一种不可靠的连接,往往会由于受外界的影响而松动,连接处的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头发热;铝芯电缆与设备连接应采用铜
Ⅳ 家用电器产品的安全标准要求包括什么
而对企业中重复出现的管理工作所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企业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和手段。管理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工作标准。它是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工作的工作程序、办事守则、职责范围、控制方法等的具体规定。
2)管理业务标准。它是对企业各管理部门的各种管理业务工作要求的具体规定。

家电分类:
1、空调器具:主要用于调节室内空气温度、湿度以及过滤空气之用,如电风扇、空调器、空气清洁器等。
2、制冷器具:利用制冷装置产生低温以冷却和保存食物、饮料,如电冰箱、冰柜等。
3、清洁器具:用于清洁衣物或室内环境,如洗衣机、吸尘器等。
4、熨烫器具:用于熨烫衣服,如电熨斗等。
5、取暖器具:通过电热组件,使电能转换为热能,供人们取暖,如电加热器、电热毯等。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家用电器标准
Ⅳ 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
电气事故统计资料表明,由于电气设备的结构有缺陷,安装质量不佳,不能满足安全要求而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很大。因此,为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在安全技术方面对电气设备有以下要求:
(1) 对裸露于地面和人身容易触及的带电设备,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2) 设备的带电部分与地面及其他带电部分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易产生过电压的电力系统,应有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器、保护间隙等过程电压保护装置。
(4) 低压电力系统应有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5) 对各种高压用电设备应采取装设高压熔断器和断路器等不同类型的保护措施;对低压用电设备应采用相应的低电器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6) 在电气设备的安装地点应设安全标志。
(7) 根据某些电气设备的特性和要求,应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Ⅵ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6)防爆电机电器的安全要求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Ⅶ 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有什么内容
最防爆电器设备的通用要求有什么内容?现在房禁止放烟花爆竹,因为这对安全会产生一定的照一定的火灾之类的不安全对人体的伤害也很大,所以禁止这方面。
Ⅷ 防爆电机在使用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使用矿用防爆电机是必须要注意的,大型电机维修专家对矿用防爆电机容易存在内的安全隐患作以容分析:
一、电机轴承磨损,轴向、径向间隙增大,运转时转轴串动,同时转轴与内盖结合处的隔爆间隙增大,最小单边间隙不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
二、采掘工作面刮板运输机使用的防爆电机经常被煤尘覆盖,造成矿用防爆电机的散热不良;
三、煤矿井下搬运时不注意,造成电机风扇罩、零件损坏,岩石块或煤石块落下把电机风罩压扁,使风扇和风罩相互摩擦,煤石块落入电机风罩内,电机运转时造成风扇损坏;
四、机箱运输机安装不稳,导致电机运转时发生剧烈震动;高崎电机
五、矿用防爆电机接线盒电缆引入装置内橡胶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接线都压紧后,电缆和密封圈之间有缝隙;
六、紧固螺栓弹簧垫圈丢失,电动机出线盒与机座结合面之间不紧密结合,失去防爆性能;
七、在矿井巷道内淋水,引起电机受潮,造成绝缘下降,使得隔爆面锈蚀严重,且在没有干燥时继续使用。
Ⅸ 防爆电机安装需要注意哪些
1、首先要满足普通电机的安装要求;2、防爆电机的没在接地要可靠接地;3、防爆电机接线盒的出线口,每个只能出一根电缆,密封圈要压紧;4、接线盒上的螺栓要拧紧。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