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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爆炸过程的特点防爆应以什么为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21-10-15 03:53:11

『壹』 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求解

编辑同志:我们企业生产中存在火灾和爆炸的危险。请问:预防此类事故发生的版基本原则是什么?珠海权彭兴中彭兴中先生:在易燃易爆场所,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因此,生产中应有一定的技术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防火的基本原则是根据火灾发展过程的特点,可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密闭和负压操作、通风除尘、惰性气体保护、采用耐火建筑材料、严格控制火源、阻止火焰的蔓延、抑制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组织训练消防队伍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防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对爆炸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火灾初起过程的出现,控制火灾猛烈燃烧过程的发展,消弱火灾危害的程度。可采取的措施有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严格控制火源、及时泄出燃爆开始时的压力、切断爆炸传播途径、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检测报警。施倚@施倚正编辑同志:我们企业生产中存在火灾和爆炸的危险。请问:预防此类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珠海彭兴中彭兴中先生:在易燃易爆场所,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因此,生产中应

『贰』 火灾爆炸预防的基本原则包括

火灾爆炸预防基本原则:
1.防火基本原则
根据火灾发展过程的特点,应采专取如下基本技属术措施:
(1)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
(2)密闭和负压操作。
(3)通风除尘。
(4)惰性气体保护。
(5)采用耐火建筑材料。
(6)严格控制火源。
(7)阻止火焰的蔓延。
(8)抑制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
(9)组织训练消防队伍和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2.防爆基本原则
防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对爆炸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第一过程的出现,控制第二过程的发展,削弱第三过程的危害。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
(2)严格控制火源。
(3)及时泄出燃爆开始时的压力。
(4)切断爆炸传播途径。
(5)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
(6)检测报警。

『叁』 预防化学爆炸的基本理论是什么请高人回复

一、爆炸及其种类

爆炸是物质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

爆炸发生时压力猛烈增高并产生巨大声响。

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类。

A 、物理性爆炸是由温度、体积和压力等因素引起,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均不变。

B 、化学性爆炸是物质在短时间内完成化学变化,形成其他物质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化学反应的高速度、大量气体和大量热量是这类爆炸的三个基本要素。

二、化学性爆炸物质

1 、简单分解的爆炸物

这类物质在爆炸是分解为元素,并在分解过程中产生热量。

Ag 2C 2=2Ag+ 2C +Q (热量)

2 、复杂分解爆炸物,如含氮炸药。

3 、可燃性混合物

由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组成的爆炸物质。

实际上是火源作用下的一种瞬间燃烧反应。

三、爆炸极限

1 、概念

可燃气体、可燃蒸汽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之下都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而是必须在一定的浓度比例范围内混合才能发生燃爆。混合的比例不同,其爆炸的危险亦不同。

混合物中可燃气体浓度减小到最小(或增加到最大),恰好不能发生爆炸时的可燃气体体积浓度分别叫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统称为爆炸极限。

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间的可燃气体浓度范围叫爆炸范围。

如天然气爆炸极限在常压下为 5 % ~ 15 % 。

在 1 MPa 时爆炸极限为 5.7 % ~ 17 % ;

5 MPa 时爆炸极限为 5. 7 % ~ 29. 5 % 。

极限氧浓度

当氧浓度降低到低于某一个值时,无论可燃气体的浓度为多大,混合气体也不会发生爆炸,这一浓度称为极限氧浓度。

极限氧浓度可以通过可燃气体的爆炸上限计算。如甲烷在 1 个大气压下的爆炸上限为 15% ,当甲烷含量达到 15% ,空气的含量占 85 % ,这时氧的含量为 17. 85% ,即甲烷与空气混合,当氧的含量低于 17. 85 % 时,便不会形成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

在实际应用中,对极限氧浓度取安全系数,得到最大允许氧含量。天然气的最大允许氧含量可取 2% 。

2 、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

( 1 )温度

混合物的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降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

( 2 )氧含量

混合物中含氧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爆炸上限提高得更多。

( 3 )惰性介质

在爆炸混合物中掺入不燃烧得惰性气体,随着比例

增大,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惰性气体的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可使混合物变成不能爆炸。

( 4 )压力

原始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是上限显著提高。

原始压力减小,爆炸极限范围缩小。

在密闭的设备内进行减压操作,可以免除爆炸的危险。

( 5 )容器

容器直径越小,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小。

3 、爆炸极限的应用

( 1 )划分可燃物质的爆炸危险度

爆炸上限-爆炸下限

爆炸下限

( 2 )评定和划分可燃物质标准

( 3 )根据爆炸极限选择防爆电器

( 4 )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

( 5 )确定防爆措施和操作规程

四、防爆技术基本理论

1 、爆炸反应的历程

热反应的爆炸和支链反应爆炸历程有分别。

热反应的爆炸:当燃烧在某一空间内进行时,如果散热不良会使反应温度不断提高,温度的提高又促使反应速度加快,如此循环进展而导致发生爆炸。

支链反应爆炸:爆炸性混合物与火源接触,就会有活性分子生成,构成连锁反应的活性中心,当链增长速度大于链销毁速度时,游离基的数目就会增加,反应速度也随之加快,如此循环发展,使反应速度加快到爆炸的等级。

爆炸是以一层层同心圆球面的形式向各方面蔓延的。

2 、可燃物质化学性爆炸的条件

( 1 )存在着可燃物质,包括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粉尘。

( 2 )可燃物质与空气混合并且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3 )爆炸性混合物在点火能作用下。

3 、燃烧和化学性爆炸的关系

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可燃物质的氧化反应。

区别在于氧化反应速度不同。

火灾和爆炸发展过程有显著的不同。二者可随条件而转化。

火灾有初期阶段、发展阶段和衰弱阶段。

扩散燃烧和动力燃烧

① 扩散燃烧

如果可燃气体和空气没有混合并点燃,燃烧在可燃气体和空气的界面(反应区),并形成稳定的火焰,称为扩散燃烧。

② 动力燃烧

如果可燃气体和空气充分混合并点燃,氧分子和可燃气体分子不需扩散就可以迅速结合,这种燃烧称为动力燃烧。由于化学反应速度非常快,反应区火焰会迅 速从引燃位置向周围传播,发生爆炸。

化学性爆炸过程瞬间完成。

4 、防爆技术的基本理论

防止产生化学性爆炸的三个基本条件的同时存在,是预防可燃物质化学性爆炸的基本理论。

5 、防爆技术措施

可燃混合物的爆炸虽然发生于顷刻之间,但它还是有个发展过程。

首先是可燃物与氧化剂的相互扩散,均匀混合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且由于混合物遇着火源,使爆炸开始;

其次是由于连锁反应过程的发展,爆炸范围的扩大和爆炸威力的升级;

最后是完成化学反应,爆炸力造成灾害性破坏。

防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对爆炸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阻止第一过程的出现,限制第二过程的发展,防护第三过程的危害。

其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 1 )防止爆炸混合物的形成;

( 2 ) 严格控制着火源;

( 3 ) 爆炸开始就及时泄出压力;

( 4 ) 切断爆炸传播途径;

( 5 )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

( 6 )检测报警。

油气田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地震勘探、钻井、试油、采油(气)、井下作业、油气集输与初步加工处理、储运和工程建设等环节组成。每一生产环节,因其使用物品、所采取工艺条件和所生产产品的不同,其火灾爆炸危险性亦有所区别。

『肆』 高爆化合物有哪些,怎样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编辑同志:我们生产中存在火灾和爆炸的危险。请问:预防此类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回是什么?珠海彭兴中彭答兴中先生:在易燃易爆场所,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因此,生产中应有一定的技术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防火的基本原则是根据火灾发展过程的特点,可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密闭和负压操作、通风除尘、惰性气体保护、采用耐火建筑材料、严格控制火源、阻止火焰的蔓延、抑制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组织训练消防队伍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防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对爆炸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火灾初起过程的出现,控制火灾猛烈燃烧过程的发展,消弱火灾危害的程度。可采取的措施有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严格控制火源、及时泄出燃爆开始时的压力、切断爆炸传播途径、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检测报警。施倚@施倚正编辑同志:我们生产中存在火灾和爆炸的危险。请问:预防此类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珠海彭兴中彭兴中先生:在易燃易爆场所,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因此,生产中应

『伍』 锅炉房安全防爆基本原则是什么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一九八八年一月三日劳动人事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设置下列锅炉的工业及生活用锅炉房:
(1)额定蒸发量≥1吨/时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
(2)额定供热量≥240×10的四次方大卡/时的热水锅炉。
设置额定蒸发量<1吨/时的蒸汽锅炉或供热量<240×10的四次方大卡/时的热水锅炉的锅炉房,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本规则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发电网锅炉。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否则不准施工。

第四条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第五条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第六条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第七条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劳动动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第八条司炉是特种技术工种,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第九条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第十条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第十一条锅炉房应有下列制度:
1.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二条锅炉房应有下列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第三章检查与监督

第十三条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

第十四条使用锅炉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对本系统内锅炉房每半年作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当地劳动部门应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锅炉房每年组织一次评比检查。可参照本规则附表要求并结合本地情况而确定检查内容。根据检查结果评出先进锅炉房、合格锅炉房和不合格锅炉房。对先进锅炉房应予奖励。对不合格锅炉房应限期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者,应收回锅炉使用登记证并按第十六条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章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当地劳动部门签发《罚款通知书》给予经济处罚:
1.锅炉无使用登记证而运行,经批评教育后仍不停止使用者,处使用单位2000元以下罚款,处单位主管领导100元以下罚款。
2.委派无司炉操作证人员独立操作锅炉,处使用单位5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
3.强令他人操作有严重隐患的锅炉或强令他人违章操作,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
4.锅炉定期检验逾期无故不检查者,处使用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
5.锅炉有严重隐患在接到劳动部门发出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继续使用者,应收回锅炉使用登记证并处以使用单位2000元以下罚款。
6.锅炉房无水处理措施或有措施而无效果,锅炉结垢严重者,处使用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
7.锅炉房管理混乱,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经批评教育后仍无改进者,处使用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处主管领导100元以下罚款。
8.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在值班期间严重违章违纪,经教育不改者,应收缴其操作证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9.单位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者,处100元以下罚款。
10.锅炉发生重大事故,处使用单位50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者100元以下罚款;锅炉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者,处使用单位10000元以下罚款,处直接责任者200元以下罚款。隐瞒上述两类事故者,应加倍罚款。

第十七条被罚款项应按下列办法支付:
1.企业应从留利或企业基金中支付,不得摊入成本。
2.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从单位经费包干结余或预算外资金中支付。
3.对个人罚款应由所在单位在本人工资中扣缴或采取其它方式追缴。

第十八条受罚单位或个人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应在十五天内将罚款交到指定的当地人民银行支行。如对罚款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劳动部门申诉。无故拒交者,可由处罚机关申请法院强行执行。

第十九条上列各项罚款一律上交地方财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执行本规则时,可制订适合本地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解释权属劳动人事部。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1988年10月1日起执行。

『陆』 爆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一般说来,爆炸现象具有以下特征:

(1)爆炸过程进行得很快。

(2)发出或大或小的响声。

(3)爆炸点附近压力急剧升高。

(4)周围介质发生震动或邻近物质遭到破坏。

『柒』 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编辑同志:我们企业生产中存在火灾和爆炸的危险。请问:预防此类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珠海回彭兴答中彭兴中先生:在易燃易爆场所,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因此,生产中应有一定的技术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防火的基本原则是根据火灾发展过程的特点,可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密闭和负压操作、通风除尘、惰性气体保护、采用耐火建筑材料、严格控制火源、阻止火焰的蔓延、抑制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组织训练消防队伍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防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对爆炸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火灾初起过程的出现,控制火灾猛烈燃烧过程的发展,消弱火灾危害的程度。可采取的措施有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严格控制火源、及时泄出燃爆开始时的压力、切断爆炸传播途径、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检测报警。施倚@施倚正编辑同志:我们企业生产中存在火灾和爆炸的危险。请问:预防此类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珠海彭兴中彭兴中先生:在易燃易爆场所,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因此,生产中应

『捌』 防火、防爆基本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来不及啦!!
等别人答案给出时都考完了。

防火防爆的基内本目的、原则、内容
防火防爆的基本目的:把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原则:预防发生、限制扩大、灭火熄爆。
内容:对于易燃物易爆物质的安全处理,以及对于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点火源的安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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