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规定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2 本规范不适用的环境,是指不是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而引起,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构成危险的环境。对于这些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其各专用规程执行。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设计时根据其环境危险程度选用适合环境防爆要求的型号规格。所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有接线板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故也应视为设备对待。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0.7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尤其是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事先制定并严格遵守。
1.0.8 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如建筑工程的允许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允许误差以毫米计。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图中不可能全部标出,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及设备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1.0.11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用于这类环境的电气设备有防爆电气设备,也还有大量的普通电气设备,而且防爆电气设备除了在外部结构、温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许多地方跟普通电气设备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系列中的“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母线装置”、“旋转电机”、“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电缆线路”、“接地装置”、“电气照明”、“配线工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其它各专业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
2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根据防爆电气设备的发展,产品国家标准中出现了新的防爆类型,已增加了无火花型和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所以本规范在这次修订时增加了这些新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内容,使之与我国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用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相协调。
本规范这次修订时,与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2—82)中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相比,在整体结构和编写层次上做了较大的调整,将“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安装”和“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分章逐节编写,使之层次清晰,更为合理。
2.1 一 般 规 定
2.1.1 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组别与使用环境条件相符,才能保证安全,按新防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为保证安全,指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低冲击能量的电气设备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加有特殊标志“X”,此外为指定环境条件而设计的产品在产品型号后缀有规定的符号,如户外环境用产品——W;湿热带环境用产品——TH;中等防腐环境用产品——FI等标志。安装时需要注意。
2.1.2 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 3836.1—83)的规定,防爆电气产品获得防爆合格证后才可生产,防爆合格证号是设备的防爆性能经过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认可的证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和外壳上“EX”标志是防爆电气设备的重要特征,安装前需要首先查明。
2.1.3 支架的固定,可采用预埋、膨胀螺栓、尼龙塞、塑料塞以及焊接法,在具体工程施工安装时,可参照《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标准图集》的规定,但要求固定应牢固。为防止降低钢结构的强度,采用焊接法固定时,应施行点焊。
2.1.4 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紧固后,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过小,容易产生电弧和火花放电引起事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确保安全,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需进行检查。据某化工厂反映,多年电气事故统计表明,事故多半是发生在电气设备接线盒内的。附录A中所列数值,是按1993年新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而规定的,增加了低电压时的数值,并废止了低等绝缘材料的应用,只限用前三种耐泄痕性能较好的材料。
2.1.5 为了安全,电缆或导线引入设备后,应连接可靠,并密封良好。根据生产和使用的方便,有些产品设有多个进线口,但为了保持防爆性能或防水防尘能力而将多余的进线口密封。
2.1.6 电气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根据其使用环境,现行设备制造产品国家标准已将其修改为6组,其中增安型和无火花型设备还包括设备内部的最高温度。
2.1.7 塑料制品种类很多,其中有些塑料不耐溶剂侵蚀,故推荐使用家用洗涤剂清洗。
2.1.8 爆炸危险环境装设事故排风机,及时通风降低爆炸性气体浓度,是防止爆炸的重要保证和主要措施,为在事故情况下便于及时开动排风机,要求在现场的排风机按钮要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并要醒目和操作方便。
2.1.9 因为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的变动和互换可改变其发热状态,所以强调灯具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变更。旋转光源灯泡时,应旋紧,不得松动,以防止产生火花和接触不良而发生过热现象。灯罩应按要求装好并将螺栓紧固,以往曾发生在更换灯泡后,不将灯罩重新装好的现象,故在此特别强调,应引起重视。
2.2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本节与原规范(GBJ 232—82)相比,作了较大的修改,因为随着隔爆型电气设备产品质量和产品国家标准的提高和修改,对制造厂出厂时已检验合格的产品,安装单位和使用部门应尽量减少拆卸检查,以免破坏其产品的隔爆性能,故将原规范中的有关属于产品制造标准的一些条文内容不再写入本规范。
2.2.1 制造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到现场后进行了验收检查,一般情况下就无需进行拆卸检查,而只进行外观检查,本条列出了外观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2.2.2 当隔爆型电气设备经检查确定需进一步拆卸检查时,因为不同的产品其防爆结构不同,应详细参照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本条所列各款规定,旨在确保隔爆面不致因拆卸后影响其隔爆性能。
2.2.3 机械碰擦是爆炸事故的危险源,故安装时应特别引起重视。
2.2.4 制造标准中规定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要进行联锁或加警告牌,施工和验收时要检验其可靠性,并保留完好的警告牌交付生产和使用者。
2.2.5 为了防止插头插入或拔出时产生火花和电弧而引起爆炸事故,按照新的产品制造标准的要求,还需设有防止骤然拔脱的徐动装置,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松脱。
2.3 增安型和无火花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增安型(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安全型”)与无火花型(新增加的一种型号的防爆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要求,除电气性能外基本相同,安装要求和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完全相同,故作为一节合并写出,避免重复。
2.3.1 增安型电气设备与无火花型电气设备有相同的外壳防护要求,外壳和透光部分要防止裂纹和损坏,防止进灰、进水,接线盒盖应紧固,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无松动和锈蚀。
2.3.2 增安型电动机和无火花型电动机有相同的定、转子单边气隙最小值的要求,按现行产品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GB 3836.2)和《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GB 3836.8)的规定,增加了表注中的有关规定。这些要求是防止电动机定子与转子之间的间隙过小,在长期使用后,电动机定子、转子之间发生摩擦,产生高温和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2.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4.1 正压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通风、充气型电气设备”)有防护、减少漏气、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2.4.2 进入正压型电气设备内的气体是防爆措施,气体来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环境,为防止有腐蚀金属和降低绝缘性能、有损设备性能的气体进入设备和管道,规定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部的空气或气体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2.4.3 为了避免因火花或炽热颗粒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规定。
2.4.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联锁装置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联锁装置的动作程序应正确。但设备通电前的置换风量因设备结构各异,故应按产品的技术条件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来确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连管道的容积计算风量。
2.4.5 电气设备及系统要维持产品技术条件中最低的所需压力值,是为了防止外部可燃气体进入,因产品的结构和所要求的最低压力值不尽相同,所以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而应以产品的技术条件为准。
2.4.6 运行中的正压型电气设备,如果内部的火花和电弧从缝隙或出风口吹出,就可能会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设备安装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2.4.7 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有此项要求,对管道的密封应经过认真检查,以保证整个通风系统的正压。
2.5 充油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5.1 充油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外壳有密封和防护要求,外壳和油箱、油标有损坏和渗漏时,将使油位降低而失去防爆性能,排油孔便于更换废油,排气孔是使变压器油在火花或电弧作用下分解出的气体排出,防止内部过压而引起爆炸。
2.5.2 充油型电气设备对油面高度有要求,设备需垂直安装,当设备倾斜时,油标不能正确反映油位高度,有可能造成设备内部缺油情况,故要求安装时其倾斜度不得大于5°。
2.5.3 产品的制造标准已将油面最高允许温度组别改为6组,在环境温度为40℃时,T1~T5组设备油面最高允许温度为100℃,其油面温升定为60℃,T6组设备的油面温升限定为40℃,防止油面温度超过气体自燃点温度或变压器油的闪点。
2.6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6.1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及要求,在进行检查时,不但应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而且对与之关联的电气设备也应进行检查。
2.6.2 凡是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配套的关联电气设备都是经过国家检验单位检验确认的设备,如其关联的电气设备的型号不符合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铭牌中的规定,则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2.6.3 为了防止因电源变压器的缺陷而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防爆性能。
2.6.4 防止由于电池型号、规格的改变而改变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能量供应,在事故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和温度超过其额定值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2.6.5 根据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增加了对防爆安全栅的接地要求。
2.6.6 由于电气线路的参数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有影响,故提出了电气线路的参数应符合设计的规定,以限制线路的储能。
2.7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2.7.1 本条列出了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主要是标志、防护等级、温度组别、产品的密封以及防止粉尘沉积等,检查设备是否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2.7.2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注意的事项,尤其是有关通风孔道不得堵塞,以减少粉尘的聚集堆积。
2.7.3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及进线装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至关重要,粉尘可以吸附于壳壁、绕组及绝缘零件的表面,影响散热和降低绝缘电阻,增大电路故障,所以设备安装时不得损伤其密封性能。
2.7.4 许多可燃粉尘受热后能够引燃,故划分了组别和划定了外壳表面最高温度值。
2.7.5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做好保护装置的调整和试操作,发展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3.1 一 般 规 定
3.1.1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敷设路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应按设计规定进行。但鉴于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那些既可由设计规定,亦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决定的问题,可采取设计图纸有规定时按设计施工,若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按本条规定执行的方法。本条的规定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而作出的。
3.1.2 本条是为了防止电气线路因外界损伤而破坏绝缘,击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条是为了避免因线路的绝缘不良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对于不同的爆炸危险区所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的选型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施工安装时应按设计规定选用相应类型的连接件。
3.1.5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可靠。绕接是一种不可靠的连接,往往会由于受外界的影响而松动,连接处的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头发热;铝芯电缆与设备连接应采用铜
㈡ 低压施工用电线路应遵守哪些规定
1、临时用电应由项目工程师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电工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操作。
2、施工现场配电应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布置,本供电系统采用TN—S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3、每个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线路标志要分明,线头引出要整洁,各电箱要有门有锁,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采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配电室必须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确保防火、防潮湿、防水、防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室内应备有绝缘设备,还应备有匹配的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用具。
5、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6、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和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7、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
8、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9、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办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10、建立巡回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11、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配、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12、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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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防火措施:
(1)合理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超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路线上处长期超负荷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做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截流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截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插头要压牢固。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光。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较大设备,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措施,以免雷电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输电线路常用专业术语主要有:杆塔高度、杆塔呼称高度、悬挂点高度、线间距离、根开、架空地线保护角、杆塔埋深、跳线、导线的初伸长、档距、分裂导线、弧垂、限距、水平档距、垂直档距、代表档距、导线换位、导(地)线振动、杆塔等等。
㈢ 电气作业七步法的内容
答案:(1)是否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是内否有不同的安全责容任制。(2)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是否采用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职电工执行;是否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是否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是否锁住,是否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3)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是否停电;检修是否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4)部分停电作业,有无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是否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牌,然后合闸送电。(5)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是否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是否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是否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是否有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6)操作时,是否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是否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操作人员是否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作、维护和修理工作,是否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8)失爆设备是否继续使用。
㈣ 工地上的二级配电箱的安装技术规范是什么
配电板(箱)安装要求是:配电板(箱)应用不可燃材料制作;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板;在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在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配电板(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落地安装的板(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10 mm。
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板(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保护线连接可靠;板(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板(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

(4)防爆电气安装作业指导书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分-开”顺序作分级设置,并形成“三级配电”模式。
(2)施工用配电系统各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位置要合理。总配电箱要尽量靠近变压器或外电源处,以便电源的引入。分配电箱应尽量安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中心地带,确保三相负荷保持平衡。开关箱安装的位置应视现场情况和工况尽量靠近其控制的用电设备。
(3)保证临时用电配电系统三相负荷平衡,施工现场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形成两个用电回路,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该分别设置。
(4)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专用的开关箱。
(5)各级配电箱的箱体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箱体应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6)配电箱与配电柜的区别。根据GB/T20641-200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空壳体的一般要求》
配电箱一般是家庭用的,而配电柜则多用在集中供电中,比如说工业用电和建筑用电等,配电箱和配电柜都属于成套设备,配电箱属于低压成套设备,配电柜有高压有低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配电箱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配电柜
㈤ 路基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说明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根据我标段全线均为红砂岩地质的地质情况,为保证路基95区的施工质量,我部决定对强风化红砂岩进行石灰改良,计划于2005年9月1日在K21+584-K21+800全幅路段进行路基石灰改良土填筑试验,该试验段长0.216km。取土场选在K22+480右幅一座山地,我部试验室已对该座山的红砂岩风化土进行了土工试验,确定了改良土中石灰的掺量为5%,掺石灰后的改良土各项指标均能达到95区填筑的要求。
第二章 人员、设备进场和材料组织供应情况
一、人员、设备到位情况
根据合同要求,我部现场主要人员和设备已全部进场,具体见附录3《主要机械设备表》和附录4《主要的试验、质检、测量仪器设备表》。
1、 主要施工人员
项目经理 机务副经理
主任工程师 施工员
施工负责人 质检员
测量负责人 测量员
试验负责人 试验员
二、材料供应情况
主要材料如石灰在芷江购买,再用汽车转运到工地,其他材料从芷江县城或怀化市购买,用汽车运输。
第三章 施工组织与计划
第一节 组织机构设置
本项目设置《怀新高速公路第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一级管理机构,下设工程技术科、质检科、机料科、合同科、财务科、办公室共6个科室,具体机构组织形式见附录1《承包人工地组织机构》。
第二节 施工计划安排
根据总体施工计划的要求,并结合湖南气候特点,95区石灰改良土施工安排在雨季过后,计划开工日期2005年9月1日,完工日期为2005年11月30日,总工期为3个月。
第四章 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一、施工准备
1、 对路基93区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进行95区施工。
2、施工设备及原材料、成品的供应已经运至工地。
二、施工方案
1、在路基填筑前根据下承层的标高及每台车载运量确定方格网尺寸,然后再派专人指挥倒土,当进料达到50m~100m时,首先由推土机散堆、粗平,紧接着由民工铺撒石灰,由路拌机进行拌和,然后组织民工放线、恢复控制桩。每10m一个断面,每断面8个点,测其标高,控制松铺厚度,经平地机精平后,由18T光轮压路机碾压,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碾压,超高段由内侧向外侧碾压,每次碾压要重叠1/3轮宽。
2、试验路填筑时,每层碾压一遍后进行压实度的检测,直到压实度达到规范要求,确定碾压的遍数,在压路机收光后测每个断面控制桩的标高,与之前控制松铺厚度的标高做比较,确定精确的松铺系数。
3、每层填筑完成后,由质检员进行路基质量控制,主要检测项目有平整度、压实度、宽度、标高、边坡坡度,路基弯沉、以及纵坡、横坡等,检测合格后填报相关申请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4、考虑到施工期的雨天,我部拟定了相应的施工应急方案,如在施工中天气变化,立即停止进料,马上对已进填料进行平整碾压,防止雨水渗透在下一个晴天进行施工前进行翻晒,直到填料达到最佳含水量时再进行施工,确保质量。
三、施工注意事项
1、现场拌和前将下层表面清除干净。将所备土超过尺寸颗粒筛除,经摊铺、洒水后整平,使其表面平整。
2、将石灰均匀地摊铺在整平的表面上。
3、及时检查拌和料的含水量,当其等于或略大于最佳值时拌和土和石灰使之均匀。
4、施工时应采用先轻型后重型压路机碾压。
5、采用洒水养生,不少于7天。
第五章 质量保证体系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第一节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一、我们的质量方针是:靠科技兴司,当路桥尖兵;使顾客满意,铸精品工程。
二、质量目标: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本项目被评为优良工程。
第二节 质量保证体系
一、质量保证体系
我公司已于98年获得ISO国际质量认证,本项目推行ISO9001质量保证标准,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由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施工保证、制度保证五大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参与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是本工程质量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和组织实施、兑现本工程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见《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2、质量体系职责分配
2.1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组织制订具体措施,根据质量计划,落实质量责任制,全面履行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职责,主持、审核、落实全面质量管理措施。
2.2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组织制订项目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严格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和质量检验管理,实施项目工程质量计划,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
2.3试验室主任质量职责
①根据检验和试验、规范和规程的标准,负责生产中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②指导、检查和督促检验和试验人员开展工作,积极处理检验和试验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③按时收集、整理检验和试验报告,并及时上报。
2.4质检员质量职责
现场旁站,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及时反馈各种信息,协助领导分析质量状况,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并做好质量记录。
2.5安全员质量职责
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生产中的安全动态,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加以制止,有权暂停生产,并提出整改措施。
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出书面报告,并限期改进。
2.6材料员质量职责
①熟悉各种材料规格及验收标准,对进场材料严格把关。
②实行计划用料,加强材料现场管理和使用。
③建立物资进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领发料制度。
第三节 工程质量自检体系
质量自检体系由施工过程控制,自检体系、检验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现场质量管理等部分组成,具体见《检测过程质量框图》、《现场质量管理运行方式框图》、《现场质量检验流程图》。
1、检验过程质量图
2、现场质量管理运行方式图:
3、现场质量检验流程图:
第四节 质量保证措施
“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是工程施工质量顺利进行的关键。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进度,采用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树立全面质量管理意识。
一、保证路基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
1、开工前制定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确定各分项工程责任人,作好技术交底工作。
2、精选路基施工人员并配备满足施工的机械、试验、测量设备。
3、按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制定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试验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4、合理选择路基填料和确定使用部位;填挖交界处的处理消除不均匀沉降;加强粗粒土填筑和填石路基的压实;合理控制特殊土的施工状态和利用特殊土。
5、对原地面进行处理和填前碾压达到规范要求的压实度。
6、在填筑过程中,随时检测填料的含水量。若填土的含水量不符合要求时,进行洒水或晾晒处理,使其达到经击实试验确定的范围内,再用平地机摊平,压路机碾压。
7、土石方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压实,严格控制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确保压实质量。
8、台背采用渗水性好的砾碎石土填筑,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15cm,台背死角处采用小型夯机压实,压实度不小于95%。
第六章 确保工期的措施
一、工期保证体系
工期保证体系由组织保证、资源保证、技术保证、措施与制度保证、经济保证五大部分组成,各个部分再将指标要求分解至各职能部门、施工队、班组及个人,分部门、分层次逐一落实,保证总体计划实现。具体内容见《工期保证体系框图》。
二、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效率
1、对影响施工进度的施工技术难题,积极组织攻关。充分吸取各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广泛开展技术改新的活动,提高施工进度和经济效益。
2、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操作技术熟练程度,掌握并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效率。
三、加强施工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
1、建立项目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体系。由项目经理部决策重大施工问题,确定重大施工方案。当实际进度落后于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措施。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项目人员定岗定责,深化改革,采用竞聘上岗和绩效工资制度,使工作职责、工作绩效与经济利益挂钩。
第七章 安全保证体系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第一节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本项目做到杜绝职工因公亡人事故,杜绝火灾及交通责任亡人事故,杜绝一切重伤事故,安全轻伤率严格控制在3‰以下。
二、安全生产保证
本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前按DBJ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建立由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制度保证、经济保证五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保证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同时认真地编制安全施工保证计划和各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保证计划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管理、实施。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第二节 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与制度
一、安全生产组织保证措施
成立以项目经理亲自挂帅的安全领导机构,并建立建全各级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定期招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安全生产规章执行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具体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框图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做到:
①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②三米以上高空作业,没有搭设跳板或平台时,系好安全带;
③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扔工具、材料等物品;
④非专业电气和机械的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或乱动机电设备;
⑤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⑥爆破及吊装区域内,禁止非操作人员入内,吊杆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技术部门:
①严格遵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②对企业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生产部门:
①在组织施工生产时,施工生产部门应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③科学地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和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机械电力部门:
①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早检查、早预防,严禁机械带病作业,严禁汽车“三超”;
②保证安全装置完备、灵敏、可靠,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材料部门:
保证安全设施、材料、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并达到符合安全生产的质量要求。
三、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
1、施工机械的安全控制措施
1.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1.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1.4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1.5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看见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1.6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1.7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1.8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2.1施工现场制定详细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和安全监理审核,同时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电气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维修检查制度,做好交接班、电气维修作业记录和接地电阻、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2.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均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46一S8),输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和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电线(缆)均按要求架设,不随地拖拉,各类电箱均符合市建委规定的标准电箱,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安装在适当位置,并有重复接地保护措施,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执行 “一机、一闸、一箱”制。
2.3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均采用TN一S接零保护系统,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连接。
2.4变配电室符合“四防一遍”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置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2.5电器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夜间施工有二名电工值班,节假日或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
2.6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和小型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电气设备进出仓库均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做好日常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不准带病运转。
2.7低压线路架设和使用均要符合有关规定,照明线路、灯具等安装高度要符合规定要求。食堂和浴室照明要用防潮灯具,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防爆电器。
2.8电工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工作业严格贯彻“装得正确,用得安全,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十六字方针。
3、安全防护用品的设置措施
3.1安全帽:安全帽质量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2安全带:安全带质量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后方能使用;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规定抽验一次,对抽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3安全网:网绳无破损,并扎系牢固、绷紧、拼接严密;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角度为45°;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m以上。网与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
4、安全检查制度
制订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专职安全员日夜巡查,定期召开安全检查会议,发现问题与隐患及时纠正、处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安全管理,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干扰,专人值班防火防盗。
2、施工现场油库,火工用品库、乙炔、氧气瓶仓库等易燃易爆地点悬挂防火防烟警示牌,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斧。
3、所有的施工机械车辆船舶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斧。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所有购买爆破用雷管、炸药都必须报公安部门审查。
2、爆破施工用的火工材料设立专门的仓库,仓库远离建筑物及人群,密封性好,防火、防爆、防潮,由专人保管,收发,严格领用制。
3、油料仓库,燃油贮藏灌应远离生活区,并做相应防护,设立防火防烟警示牌,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斧。
六、安全施工的奖惩制度
1、对项目全体员工建立从上到下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后,严格检查落实并通过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年度、季度、月度评比活动,对不合格项采取罚款、扣奖金及个人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等处分。
2、通过项目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对关键安全点,定点到人,对现场的违规行为作安全教育,造成安全事故,对当事人和责任人作扣除当月奖金,并根据责任大小负责赔偿1-12%的损失费用。
第三节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一、文明施工方案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核心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制定各项文明管理制度,建立建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见《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框图》。通过党政工团的思想政治宣传带动全体职工,抓好现场文明施工,通过现场文明施工带动全项目文明施工,惯彻落实到位,奖优罚劣,从而达到省文明施工先进单位的目标。
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按要求将拟建的道路等临时工程的详细设计与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2、修建的道路等临时工程包含标志、护栏、警告等安全设施的设置。
3、工程施工与现有的道路发生冲突和干扰时,要在工程施工前完成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改道施工或修建临时道路。
4、如果利用现有的道路作为临时道路,要防止运输车辆因超载而损坏或损伤道路。大型施工设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道路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必要时要对道路进行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
5、工程施工期间,要配备人员对临时道路进行养护,以保证临时道路和结构物的正常使用。
6、按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布置生产、生活设施。设置施工与管理所需的办公室、住房、医疗卫生、车间、工作场地、仓库与贮料场及消防设施。
7、为了工程免遭损坏及对附近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驻地和施工现场适当的地方,设必要的照明、警卫、围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8、由项目经理组织,分别在工地容貌、料具管理、环境控制综合治理等方面确定责任人,采取“标准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9、正确处理好监理、业主的关系,按合同条款和监理程序办事,对业主负责。
第四节 环境保护
一、环境保护目标
1、确保违规文件为零;
2、污染物排放达标,在城市、敏感区或合同有要求的场所噪声和扬尘污染按国家标准执行。
二、环境保护措施
(一)扬尘控制措施
1、施工机械铲、卸、运土方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四级风以上天气不进行土方施工。
2、施工现场尽量不堆放土方,需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洒水、及时淋水降尘等措施。
3、施工道路要尽量硬化处理,未硬化部分要经常洒水。
4、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带有粘土要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和遗撒。
5、现场搅拌站区域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6、指定专人清扫场地、路面,清理、打扫作业场地时,应洒水,渣土要采用容器清运,严禁从高空向地面抛撒施工垃圾;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7、现场使用袋装水泥时,应减缓卸倒速度,防止扬尘。
8、及时对施工渣土、垃圾进行清理、分拣,运至废土场,防止垃圾二次扬尘。
(二)施工污水控制措施
1、通过施工工艺改造、技术革新及其它方法,减少湿作业,减少用水量、化学品使用量,减少污水及污染物的产生量。
2、对施工废水和含泥沙的污水,均经过沉淀处理后才排入当地水系,防止污水四处溢流,产生污染。沉淀池内的泥沙由专人负责经常清理,并对清掏的沉淀物做妥善处理。
3、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4、清洗机械、施工设备的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江河,严格控制维修机械时废弃物的处理。
6、水中施工的围堰采用袋装土或砾石,避免水土污染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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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装防爆空抄调时候的注意事项袭都有哪些?
1、首先肯定安全第一,室外操作前,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保证有可靠的拉绳连接,严防高空坠物伤人,高温作业时,注意避免酷热中暑;
2、支撑室外主机的飘台或挂装主机的墙体必须牢固、可靠,特种工业空调认为开穿墙孔时,注意防止穿墙部位的砖块掉下;
3、特种工业空调认为防爆空调机组的电源开关、线径等需有足够的安全余量,最后锐劲特空调厂家提示,最好聘请专业的防爆空调安装人员对防爆空调进行安装。
㈦ 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基本要求如下:
1、选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
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2、使用: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3、实行 专业化管理: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小型电气和电缆 管理组从小型电器和电缆编号、入帐开始,对发放、回 收、修理、试验和报废进行全面管理。
4、修理:对上井 的电气设备,全部入厂检修。检修工人要经过培训,熟 悉设备防爆性能,对检修质量负责。
5、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6、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

(7)防爆电气安装作业指导书扩展阅读:
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最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参考资料:网络-防爆电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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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规章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 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 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 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 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 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 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 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 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 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 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 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 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 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 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 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 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 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 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 不安全的环境:
1、 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 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 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 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 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 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 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 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 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 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 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 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 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 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 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 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 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 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 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 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 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 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㈨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怎么办理
可以到CQST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办理,办理条件(我在这里工作专过):
1、办属理《防爆电气维修资质证书》需要有:公司的营业执照;
2、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一百万;
3、必须有至少10人通过《防爆电气》知识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取得《防爆电气培训资质证书》(个人);
4、在以上基础上才会办理《防爆电气维修资质证书》
㈩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怎么办理
不知道你是指个人还是指单位,如果是个人的话比较麻烦,《防爆电气设回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
》不答对个人办理,只对公司办理;如果是公司请组织员工(至少10),到南阳防爆研究所培训相关的课程并考试合格后就可以取得,要有相关的机构到单位去对相关设备人员进行审查,工厂条件审核通过并且具有证书的人员超过一定数量才行。
来自南阳中天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