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机防爆等级的仪表壳体
作为应用于易爆危险区的仪表,对其外壳的保护等级亦应作出规定,赋予一定回的代码答,即IP等级号。
IEC144规定的壳体保护等级由一个对应其抗外界物体冲击与穿刺能力及防水能力的代码表示。例如:本安型仪表测量电路板不应从其壳体中取出,否则会违反IP40所提出的最低要求。保护等级由两位数字组成,在其前加上IP字样。
IP1 2
第一位数字 第二位数字
抗外界物体冲刺能力 防水能力
0无抗冲穿能力 0无防水穿能力
1外界物体尺寸大于50mm(特大) 1水自落下滴
2外界物体尺寸大于12mm(中) 2水滴入角度为-15°
3外界物体尺寸大于2.5mm(小) 3水以60°角度喷射
4颗粒状外界物体,粒度大于1mm 4从各方面喷射
5危险性尘埃 5 50升/分的水束
6穿透性尘埃(仅适用于特殊壳体) 6 100升/分的水束
7以1米/分的速度浸入水中
8 以预先商定的方式浸入水中

B. 防爆等级分为几个等级
防爆等级分为三类: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ⅢA类:可燃性飞絮;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ⅢC类: 导电性粉尘。

爆炸必备条件
点燃源: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
C. 关于车间防爆等级划分,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版
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权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ⅢA类:可燃性飞絮;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ⅢC类: 导电性粉尘。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
D. 中国的防爆等级标准
我国的防爆等级标准为"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该标准将由下列防爆型式专用标准补充或修改。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 3836.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
GB 3836.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6部分:充油型"O"
GB 3836.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
GB 3836.9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
GB 7957 矿用安全帽灯
以上标准和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发爆器、发爆器试验仪和点火电路试验仪
至于你所提到的"EX2DB4",本人实在是没见过类似你的标准,疑为你误抄了此型号或符号.
常见符号为"ExdⅠ/Ⅱ BT3"
"Ex"为通用符号,表示explosive(此条为个人理解)
"d"表示次防爆型式为"隔爆型d".
"Ⅰ"或"Ⅱ"表示电气设备分类,Ⅰ为煤矿用电气设备,Ⅱ为除煤矿外其它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其中,Ⅱ类隔爆型"d”和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又分为ⅡA,ⅡB和ⅡC类.
"T3"表示温度组别.
具体分类及含义,详见"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E. 防爆等级的规定
首先危险场所的分类是这样分的,0区是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专的场所,1区则是在正常运行时属,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你说的2区的话那就是: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如果您要选择防爆电器,IIB级的就可以了,具体还是要根据你那边的要求的;
F. 防爆等级
1、T1为:t<450℃。
2、T2为:200℃≤ t <300 ℃。
3、T3为:专135℃≤t<200 ℃。
4、T4为:100℃<t ≤135℃。
5、T5为:85℃<t ≤100℃。
6、T6为:t<85℃。

(6)壳体防爆等级扩展阅读
防爆等级分属类: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ⅢA类:可燃性飞絮;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ⅢC类: 导电性粉尘。
G. 隔爆箱 隔爆壳体的要求及国家标准是什么
根据.2-2010标准的定义,隔爆型电气设备就是有隔爆外壳的设备。标准对隔爆外壳的强度、附件、材质组成等方面进行了要求,但未对内置元件、设备有要求。即理论上只要隔爆外壳参数满足标准、取得国家权威检测机构颁布的防爆合格证,并保证整体安装的可靠密封,内部可装任何非防爆电气元件、设备。
但实际使用过程中为保证壳体整体性能在安装普通电气元件后满足隔爆要求,有部分元件安装时须特别注意:
1、散热量较高的元件。例如变频、软起、可控硅、光源等。原因为:a)隔爆壳体内部是个密封的空间,无法安装如风扇等散热措施,故安装电子类元件时要充分考虑整体散热空间及其它散热措施,否则会影响内置元件的正常工作及使用寿命;b)隔爆产品取防爆合格证时对壳体表面温度已经规定好,例如隔爆产品合格证要求温度组别为T6,那壳体表面最高温度就不能高于85度。如安装高发热元件,会影响隔爆壳体参数。此时如仍需安装,应安装后整体重新取证,确认温度组别。
2、铅酸电池等会产生腐蚀性液体及可燃性气体的元件。避免对壳体产生腐蚀和产生的气体排不出去造成防爆失效。
3、使用金属气(液)管或软管与壳体内外连接的元件。例如电磁阀、检测仪表等。理论上此类电气设备安装在隔爆壳体内是满足要求的,但由于此类设备有与外部连接的气(液)管,而气(液)管在隔爆壳体的进出口是不好处理的,此时一般建议采用防爆电磁阀、仪表安装在增安腔内或直接采用正压型防爆柜体。
4、内置电气设备体积不得过大。由于隔爆壳体采用的是铝合金压铸或厚钢板(不锈钢板)焊接而成。对于体积是有限制的,不可能无限放大。此时可与防爆设备制造商确认元件是否可安装在壳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