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本安型 增安型 隔爆型 區別 哪個用在更高場合
1、增安型防爆型式是一種對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的電氣設備採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內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現危險溫度、電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
2、本安型 本質安全源於按GB3836.1-2000標准生產,專供煤礦井下使用的防爆電器設備的分類。
3、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設備可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一個外殼內,其外殼 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損壞,並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氣形成的爆炸性環境的點燃。
② 防爆型和隔爆型有區別嗎
一、性質不同
1、隔爆型: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部件放入隔內爆外殼容內,隔爆外殼將設備內部空間與周圍環境隔開。
2、防爆型:能夠抵抗爆炸的沖擊力和熱量而不受損失仍能正常工作。
二、作用不同
1、隔爆型作用:隔爆外殼存在間隙,由於電氣設備的呼吸和氣體滲透,可能在外殼內有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發生爆炸時,外殼能承受產生的爆炸壓力而不受損壞。
同時,外殼結構的間隙可以冷卻火焰,降低火焰傳播速度或終止加速鏈,使火焰或危險火焰產品不受損壞。通過防爆間隙點燃外部爆炸環境,達到防爆目的。
2、防爆型作用:用於爆炸性環境的電氣設備。
(2)增安型與隔爆型防爆燈的區別擴展閱讀:
防爆型和隔爆型的防爆措施:
(1)選擇相應的防爆型儀表和防爆型電氣設備,標準的結構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沙型、本質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選擇合適的通風方式。
(3)防止或盡量減少易燃物泄漏的可能性。
(4)不要使用或盡量減少使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氣元件。
(5)應通過充氮保持惰性狀態。
③ 隔爆,增安區別
隔爆:外殼能承受內部的爆炸,可以用於1區
增安:內部的原件一般不會產生點燃危險氣體的火花,外殼用來密封用的,只允許使用在2區
④ 防爆電機 增安型 和隔爆型有什麼區別哪個的要求更高
防爆電機是來統稱,防爆的感念自很廣,有很多型式,具體到電機主要是隔爆型或增安型,隔爆型電機在煤礦中用的場所很多,但增安型電機使用場所受到嚴格控制,主要用於進風大巷、中央變電所、井底車場等,而且必須和專用開關配合使用,否則不能保證安全。隔爆型和增安型都是防爆的一種型式,根據需要而定,不能說哪個要求更高
⑤ 防爆燈具與普通燈具的具體區別
防爆燈具有在特殊環境下不會起到防爆的效果,因為採用密封,防水的特效,其中奇辰照明那邊就是這樣的,普通燈具在特殊環境下起不到效果,因為光源沒有那樣的防護。
區分防爆燈具與非防爆燈具
【1】 按外殼的防護等級分類:為了防護塵埃、固體異物和水進入燈腔內,觸及或積集在帶電部件上產生跳火、短路或破壞電氣絕緣等危險,有多種外殼防護方式起到保護電氣絕緣的作用。用特徵字母「IP」後跟兩個數字來表徵其外殼防護等級。第1個數字表示對人、固體異物或塵埃的防護能力。分為0—6級。防爆燈具是一種密封燈具,其防塵能力至少為4級以上,第2個數字表示對水的防護能力,分為0—8級。
【2】燈具:燈具,是指能透光、分配和改變光源光分布的器具,使光源可靠地發出光線,以滿足人類從事各種活動時對光線需求的一種照明器具。燈本作「鐙」,鐙是古代一種食用器具,「鐙(燈)」因其外形與它相似而得名。英語中lamp來源於希臘語lampas,原意為炬,是一種早期的火焰光源和燈具。現代的電氣燈具除電光源部分外,還包括光學部件、電氣部件和機械部件。
⑥ 防爆燈是哪幾種
主要有隔抄爆型防爆燈具、安全型襲防爆燈具、移動型防爆燈具等;防爆燈是指用於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存在的危險場所,能防止燈內部可能產生的電弧、火花和高溫引燃周圍環境里的可燃性氣體和粉塵,從而達到防爆要求的燈具。也稱作防爆燈具、防爆照明燈。
⑦ 增安型和隔爆型有什麼區別
我的理解:譬如隔爆型的箱子,裡面可以裝普通的元器件,就算裡面發生爆炸,也不會泄露,對外部造成影響。增安型的箱子,裡面安裝的元器件必須是本安型的。
⑧ 隔爆燈與防爆燈區別
隔爆燈屬於防爆燈的一種,隔爆燈也叫隔爆型防爆燈;就是通過隔爆外殼將電氣內部的電火花隔離在電氣內部,電火花不與空氣接觸就不會發生燃燒或爆炸。
⑨ 什麼叫防爆燈,防爆等級什麼定
防爆燈具中的防爆標志的定義:
防爆燈具中的防爆標志是指用於描述防爆照明燈具的防爆等級、溫度組別、防爆型式以及所適用區域的標識。
防爆標志說明:
防爆照明燈具設備按GB 3836標准要求,防爆照明燈具的防爆標志內容包括:
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
1. 防爆型式
根據所採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燈具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 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它們的標識如表1所示。
表1 防爆基本類型
防爆型式防爆型式標志防爆型式防爆型式標志隔爆型Ex d充砂型Ex q增安型Ex e澆封型Ex m正壓型Ex pn型Ex n本安型Ex ia粉塵防爆型DIP A本安型Ex ib粉塵防爆型DIP B油浸型Ex o特殊性Ex s
2. 設備類別: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照明燈具分為:
I類:煤礦井下用防爆照明設備;
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照明設備;
II類隔爆型「d」和本質安全型「i」防爆照明設備又分為IIA、IIB、和IIC類。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防爆照明設備分為:
A型塵密設備;B型塵密設備;A型防塵設備;B型防塵設備。
3. 氣體組別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傳爆能力,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越大,其危險性越高。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可用最大試驗安全間隙表示。同時,爆炸性氣體、液體蒸氣、薄霧被點燃的難易程度也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它用最小點燃電流比表示。II類隔爆型防爆照明設備或本質安全型防爆照明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進一步分為IIA、IIB和IIC類。如表2所示。
表2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組別與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之間的關系
氣體組別最大試驗安全間隙 MESG (mm)最小點燃電流比 MICRIIAMESG≥0.9MICR>0.8IIB0.9>MESG>0.50.8≥MICR≥0.45IIC0.5≥MESG0.45>MICR
4. 溫度組別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是能被點燃的溫度極限值。
防爆照明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防爆照明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能超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如表3所示。
表3 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
溫度級別IEC/EN /GB 3836 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T[℃] 可燃性物質的點燃溫度[ ℃]
T1 450 T>450
T2 300 450≥T>300
T3 200 300≥T>200
T4 135 200≥T>135
T5 100 135≥T>100
T6 85 100≥T>85